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家标准计划,《电动道路交通工具推动用锂离子单体电池 第1部分:性能测试(IEC 62660-1,IDT)》(计划号:20162478-T-339,)和《电动道路交通工具推动用锂离子单体电池 第2部分:可靠性和滥用测试(IEC 62660-2,IDT)》(20162476-T-339)两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2稿的编制工作,为保证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现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6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xunlq@cesi.cn。
2016年12月1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下达2016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89号),正式下达了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动道路交通工具推动用锂离子单体电池 第1部分:性能测试》和《电动道路交通工具推动用锂离子单体电池 第2部分:可靠性和滥用测试》制订计划,均由我院归口管理、由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负责组织起草。因这两项标准等同采用IEC62660-1:2010和IEC62660-2:2010,故对标准内容不作技术性修改。目前,工作组秘书处根据反馈意见和会议讨论完成了征求意见2稿的编制工作,将择期组织召开标准征求意见2稿讨论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收到标准征求意见稿的项目组成员按上述时间(2018.6.29)反馈意见,秘书处将在完成意见收集后择期召开项目讨论会。
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成员可直接联系秘书处报名并索要征求意见稿,非工作组成员单位如希望参与该标准制定并反馈意见,请先联系工作组秘书处加入工作组。
文本索取及意见请联系:
荀 立 强
电话:010-64102182
申请加入工作组请联系秘书处:
刘 冉 冉
电话:010-64102192
徐 思 文 雨
电话:010-6410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