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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2015-2017年度“首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8-06-05
来源:院办公室

经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考评,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我院2015-2017年度“首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院已连续多年获得首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这一根本任务,不断探索新方法、形成新经验,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培育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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