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8日印发的《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128号),由我院归口管理并组织起草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使用指南》(20173803-T-339)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正式下达。
为了进一步指导锂电池的安全使用并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使用参考指南,贯彻落实“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要尽早安排”等标准化相关要求,我院安全室作为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组长和秘书处单位,并作为《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使用指南》的归口管理和牵头起草单位,拟在该特别工作组下成立“锂电池安全使用指南标准项目组”,负责该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工作组秘书处已完成该标准的草案,将于近期征求项目组成员意见并组织召开标准草案讨论会。
现按照《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工作程序》及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征集“锂电池安全使用指南标准项目组”成员单位。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成员可直接联系秘书处登记加入该标准项目组,非工作组成员单位可先加入工作组后登记进入该标准项目组。凡经国家批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自愿提出申请并按相关程序批准加入项目组。
即日起1个月内申请优先批准(2018.06.22~2018.07.21)
申请加入项目组请联系:
荀 立 强
电话:010-64102182
申请加入工作组请联系秘书处:
刘 冉 冉
电话:010-64102192
徐 思 文 雨
电话:010-64102193
邮箱:xuswy@ces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