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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参与《机器人安全总则和指导规范》起草工作

时间:2018-08-02
来源:安全实验室

2018年7月27日,我院刘云柱参加了国家机器人标准化总体组的《机器人安全总则和指导规范》起草组第二次讨论会,同时参与会议的还有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单位。

会上介绍了该版标准的整体情况和修改情况,对标准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及要求等技术内容进行了详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会上还详细讨论了标准的总体架构、层次,对标准的编写原则进行了进一步讨论。该标准的制定旨在规定机器人相关的安全设计要求、安全使用要求,运输、存贮、安装等过程中的安全原则,并主要从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信息安全、软件安全四个方面对机器人设计、制造及生命周期中的安全提供指导。我院作为该标准的正式起草单位提出四层次编写架构建议,并主要参与了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信息安全三部分讨论,本次会议后将形成征求意见稿,该标准计划年内完成报批工作。另外,我院作为起草单位的《服务机器人功能安全评估方法》已经报批。由我院归口管理、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牵头的SJ/T《服务机器人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规范》、GB/T《服务机器人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已立项。

我院是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的组长单位和秘书处单位,支撑工信部制定了《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负责锂离子电池领域30余项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也是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工作组的组长单位和秘书处单位,主要负责开展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通信技术设备及其相关零部件、测试方法的安全标准的研究与制修订工作,在国际上主要对口IEC/TC 108“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领域内电子产品安全技术委员会”。

我院将积极跟进《机器人安全总则和指导规范》制定工作,并牵头做好服务机器人锂离子电池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为完善服务机器人标准体系贡献力量,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工信部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工作组秘书处:

刘 云 柱

电话:010-64102197

邮箱:liuyz@cesi.cn

缠 潇 潇

电话:010-64102196

邮箱:chanxx@ces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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