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日,第五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传达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就形成“有特色、有规矩”的党支部开展了讨论。
支部会上首先向与会党员传达了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案例,强调了党员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我修养、强化自我管理的必要性。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对党员干部要求更严格,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具有“高、严、实”三大鲜明特点,为党的政治生活带来了新气象新作为,让制度继续“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了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每一位党员应当结合实际深入思考,真正做到印刻“在心”、落实“开花”。
各位党员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就如何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如何做到问题明确化、措施具体化畅所欲言。
- 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经费使用要求。结合我院在巡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调研接待、加班补贴等方面,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支出、按照流程完成报销。
- 会议及咨询的专家费支出必须保证资料真实完整,严格禁止冒领、多领等违规操作。
- 对新党章的学习、对党员纪律处罚条例的学习、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应当日常化、常态化、习惯化。结合支部构成情况,以党小组为单位,加强对学习体会的讨论和交流,以学习促思考、以思考促领会,将文件精神具化为对党员的日常要求、日常自省和日常管理。
- 在新媒体平台日渐丰富的情况下,作为党员要时刻保持警惕性和清醒的头脑,针对微信群、公众号、微博等传播的违法、反动言论,要明确立场,旗帜鲜明的反对。
通过此次会议,参会同志一致认为,要进一步强化党员日常管理,时刻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规范言行举止,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下一步,第五党支部全体党员将通过党小组会、支部会的讨论形成《第五党支部党员行为准则(草案)》,将纪律约束具体到一言一行一事,将各项要求和制度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