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检索
 

电动轮椅用锂离子电池标准讨论会在深圳召开

时间:2018-12-07
来源:安全实验室

2018年1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在深圳召开了电动轮椅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征求意见2稿讨论会,来自锂离子电池领域及电动轮椅相关机构的20余家成员单位的专家代表参加了此次讨论。

 

工作组秘书处首先向各位专家介绍了电动轮椅用锂离子电池两项标准(SJ/T xxxxx《电动轮椅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计划号:2016-1801T-SJ、SJ/T xxxx《电动轮椅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规范》计划号:2016-1802T-SJ)的制订过程。两项标准适用于电动轮椅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属于标准范围内的电动轮椅包括室内或室外使用的电动轮椅、载人上下楼梯的电动轮椅、助力型轮椅以及其他具有类似用途的载人工具。对于室内电动载人工具/箱包式电动车等也参考适用。

 

电动轮椅用锂电池标准项目组于2017年8月在深圳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1稿讨论会,根据反馈意见及会上专家讨论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了征求意见2稿。2018年4月,工作组秘书处通过邮件及微信公众号(“中国绿电联盟”或“赛西安全室”)对征求意见2稿进行了征求意见。本次会议以意见为基础,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讨论和确认,对部分测试项目的要求和参数做了合理修改并达成一致意见。若相关单位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秘书处。

作为锂离子电池标准的归口管理和牵头起草单位,工作组秘书处(我院)遵循标准编制的“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规范性”的原则,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严格执行标准制修订的各项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工作组将继续通过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行业的良性发展、国家监督抽查提供技术保障。

 

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于2008年由部科技司批复成立,负责锂离子电池的标准化工作。工作组目前由来自锂离子电池产、学、研、用等领域的165家成员单位组成(截至2018年11月),工作组归口管理涵盖消费型、储能型、动力型锂离子电池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版权所有 ©2009-2023 京ICP备05013730号-1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45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