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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IC卡注册中心注册通告(2024年一季度)

时间:2024-04-11
来源:物联网研究中心

根据《集成电路卡注册管理办法》,凡在我国从事以下活动的机构,应向国家IC卡注册中心申请注册,以获得相应的注册标识号:

1、用于我国境内的IC卡芯片的提供机构;

2、用于我国境内的IC卡及其读写设备的制造机构;

3、在我国发行面向社会使用或行业使用的IC卡发行机构;

4、面向社会使用或行业使用的IC卡应用服务提供机构;

5、用于我国境内的RFID标签及其读写设备的制造机构。

已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发的相应注册号的机构应在国家IC卡注册中心登记备案。

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通过国家IC卡注册中心注册/复审/备案的相关机构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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