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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
时间:2018-11-22
来源:生态环境部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7号)和《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环办〔2010〕123号)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对部分已登记新化学物质进行了审查,并于2018年11月22日发布了“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2018年 第58号),将2种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下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和43种符合要求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2003第17号)下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并按现有化学物质管理。


详细内容及增补的化学物质名录见:http://www.mee.gov.cn/gkml/hbb/bgg/201603/t20160315_3328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