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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意见》宣贯会的通知
时间:2019-06-21
来源:标准工作组秘书处

各相关单位:

2019年5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以下简称《实施安排》)。《实施安排》规定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列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的产品,应满足《实施安排》要求。

为更好的贯彻相关制度的实施,推进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工作,现定于2019年7月9日召开《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意见》宣贯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9日 9:00-17:30

地点:北京市 万寿宾馆 A座一层多功能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万寿路与复兴路交叉口向北300米)


二、会议安排

9:00-12:00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宣贯

13:30-17:30 SJ/T 1136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修订起草、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常见问题讨论。

三、会议联系人

管琪:电话:13811778070   Email: guanqi@cesi.cn

四、其他事项

会议期间食宿自理,会议期间午晚餐由会议统一安排;

如需住宿请自行联系万寿宾馆,联系时可报“电子四院合格评定制度宣贯会”。联系电话:010-68132266-6666;

请参会人员于2019年7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参会信息反馈至会务组:

1. 进入网址:http://cesi-voc.mikecrm.com/IlryNpv,或;

2. 扫描二维码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秘书处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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