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发展理念 推动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发展
第十一党支部:戚佳明
【摘 要】科技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新时期要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科技政策发展的新趋势,也是新时期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本文分析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必要性,急迫性和可行性,通过梳理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剖析了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坚持需求牵引和目标导向,立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对新时期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中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提出创新性工作建议,推动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支撑我国科技强国重大战略实施。
【关键词】新发展理念;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当今面临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科技成果转化的高质量发展面临重大挑战。新时期做好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理念,助力我国科技强国重大战略建设。
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必要性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已经成了建设科技强国中重要环节。
(一)国际环境
当今社会国际形势复杂,全球治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前行。2018年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国际贸易保护加剧,美国通过301调查、限制中美进行科技交流、加强出口管理体系、计划通过《香港人权法案》、对中国高科技产品征收惩罚性的关税等一系列措施和手段遏制中国崛起。当今我国社会发展面临更多阻力。
创新能力受资本、科研投入、市场规模、法治环境和应用场景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国的创新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靠自主研发,另一方面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在自主研发方面,近年来中国的科技原创能力大幅提升。在国外期刊发表的科技论文数量、被引用数量以及专利授权量,在全球范围内基本上都仅次于美国,名列第二。中国科研经费也在持续提高。2017年,我国研发经费支出达1.75万亿元,居世界第二;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占比达2.12%,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但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相对较弱,根据《中国教育报》报道,中国市场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率为10%,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和在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方面的支撑作用。
(二)国内环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当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引领我国经济朝向高质量发展。
促进科技和经济相结合始终是科技发展的主攻方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是将我国建设成科技强国中的重要一环。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是提升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一招”。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一是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新趋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难得契机。从历史经验来看,领先的科技和高端的人才决定了竞争的制高点和世界的中心。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在扩大科技成果的供给和转化上寻找出路。只有通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将高新技术应用在发展高端产业上,才能加速新技术新业态向传统领域融合渗透,形成需求与供给良性循环。三是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新活力。自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起,各级政府均陆续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措施,形成从修订法律、制定细则到部署任务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全社会对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明显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新局面。
二、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一)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快速增长
根据对全国2766家公立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调查,2017年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合同项数均增长迅速。2766家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合同项数增长迅速。合同金额达121亿元,同比增长66%,合同项数为9907项,同比增长34%。同时,转化合同收入超过1亿元的机构达到31家,同比增长55%。
(二)科技成果转化质量不断提升
2018年科技成果交易合同均价显著提高,转化合同平均金额为122万元,同比增长约24%。技术入股金额激增。作价投资合同金额52亿元,同比增长1.1倍,平均合同金额超1000万元,同比增长1.3倍。
(三)科技创富效应进一步显现
2018年科研人员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总金额大幅增长,股权奖励金额激增。2017年科研人员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金额超47亿元,同比增长超24%,其中股权奖励为25亿元,同比增长近1倍。奖励人次和人均奖励金额稳步提升。现金和股权奖励科研人员6.2万人次,人均奖励金额7.6万元,同比增长近24%。
(四)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李克强总理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标是以简政放权的改革为市场主体释放更大空间,让国人在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中同时实现精神追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2018年高校院所输出技术和服务的能力不断强化,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转移机构、转化服务平台6457家,同比增长37%,创设和参股新公司1676家,同比增长近33%。
三、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既有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也有承接企业科研能力不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还不够完善
1.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普及不足
从中央到地方政策出台以后,如何普及政策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需要做的工作还没有做到位。
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繁多。科技政策文件的发文部门多,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中央部委所属的机构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均可发布政策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可以发布相关文件。由于没有统一的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完整地收集从中央到地方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并不容易。这些文件对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有重要的影响。然而,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如不是一直关注政策,难以全面收集政策文件,自然就不能全面掌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进而不能有效地落实。
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传力度不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学习辅导机制不完善。国家、部门以及地方等发布的部分政策,未对相关政策的背景和内容进行解读。如对政策的出台背景及其解决的问题理解不足,无法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其中部分政策之间存在衔接关系以及内在联系,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的先后出台被称为科技成果转化“三步曲”。因此,要理解政策核心要义,需了解其出台的背景、主要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对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如不实时关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往往难以准确把握政策间相互关系,从而无法全部掌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核心内容。也就是说,要准确系统掌握一系列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文件及其内在联系,对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相关人员和科技人员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政府、部门或地方如提供政策解读、培训辅导等服务将大大增进相关单位对政策的理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另一方面是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咨询系统有待完善。目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和科技人员在学习理解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中存在疑问无法开展相关咨询。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渠道多,涉及面广,表述规范,专业性强。相关人员在学习理解政策时,难免会遇到困难。如这些问题得不到权威解答,将会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有效落实。
2.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不足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出台的目的就是为了落实,就是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然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在落实中还存在不少障碍。
一是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还没有形成协同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研究、开发、商品化转化、产业化等多个环节,涉及政产学研用等多个主体,涉及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多方面要素。这些环节、主体和要素对应着若干个政府部门,这些环节能否衔接好相关部门之间的同理配合,资源要素的效配置,均影响科技成果转化进行。然而,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和科技人员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遇到问题时,往往不是一个部门能够单独解决的,在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时,因各部门的站位不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熟练程度不同,有时会产生矛盾对立的局面,导致科技成果转化无法顺利地进行下去。这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密切配合与协同。然而,目前还缺乏一个跨部门的政策落实协同机制。
二是政府对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科技企业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指导不够。高校、科研院所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存在以下现象:一是有的内部职能分工、上下配合、职能部门之间衔接存在障碍,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有效落实;二是有的科研管理与科技成果转化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由不同的行政领导分管,导致内部沟通协调困难;三是有的因中央和地方加强巡视工作,行政领导担心把握政策不准确而担责;四是有的因担心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对正常的科研、教学活动造成冲击;五是有的因主管部门没有出台明确的指导意见或者对科技成果转化没有任何表态而不敢擅自行动,又不便于向主管部门请示;六是有的因担心给予完成、转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奖励和报酬,导致单位与科研人员、科研人员之间矛盾突出等。这些顾虑或问题,导致高校、科研院所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动力不强、力度不大,甚至是明里大力支持,实则反对。例如,仍然有不少高校、科研院所没有制定科技成果转化规定及科技人员兼职和离岗创业管理办法等,没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等。有的单位虽然建立规范的制度和流程,但据科技人员反映,如果按照这些制度和流程操作,是无法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例如,某科技人员反映,他所在单位规定,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转化收益90%归单位。新的《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施行以前,转化收益的60%归单位,即上交比例提高了30%。这就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所属的高校、科研院所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消除障碍,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3.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评价不足
监测与评估是为了掌握政策落实情况,总结政策实施经验,发现所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而修订、完善相关政策。
一是没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监测机制。目前,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是否落实了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在落实中存在哪些问题,有没有好的经验与做法,政府不一定掌握。即使掌握,也是片面的。这是因为目前还没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监测机制,没有形成政策落实信息的来源渠道。正因为如此,还没有形成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的有效机制。
二是还没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评估机制。尽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发布时间不长,但评估是必要的,通过评估可以发现政策设计、政策落实中的问题,进而完善政策、优化政策落实流程。然而,目前还没有建立这方面的机制。
(二)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与专业人才队伍匮乏
在全国2766家公立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中开展调查,发现仅有9.5%的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化机构,只有19家认为其专门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没有设立专门技术转移机构的单位多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成果转化工作,缺乏专门服务岗位;此外,专业化成果转化管理和服务人才相对匮乏,特别缺少既懂成果转化,又具备法律、财务、市场、知识产权管理等专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1.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机构匮乏
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是沟通高校院所技术供给和企业技术需求的桥梁。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巨大需求相比,我国的科技服务机构在专业性和队伍建设方面,供给明显不足。不仅高校院所如此,一些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也存在“小、散、弱”的特点,机构总量偏小,人员素质与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很多还停留在专利、补贴申请等初级业务层次上,服务能力和水平都有待提高。
科技成果从研发走向产业应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提升国家创新的关键。促进更多的原创成果转化并投入应用,有利于我们把握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经验表明,专业、高效、完整的服务体系,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条件。
2.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匮乏
当前,我国亟须着力培育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与人才,搭建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一方面,鼓励各单位建立健全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引导建立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服务机构。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支持社会化、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培育打造运行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的技术转移机构。
尤其在专业人才队伍的打造上,要具备战略眼光与国际化视野。从事科技中介服务的人才,既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也要了解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同时具有法律基础、专利管理、企业创办、风险投资及国际商务等方面的丰富经验。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技术经纪人培养体系,加强培育专业服务人才,开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及课程试点。也要建立合理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奖励机制,加大对技术转移服务人员的激励措施,引进、吸引更多的复合型人才。
(三)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尚未有效建立
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是科技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科研评价体系、人才评价体系、大学科研机构评价体系、学科和专业评价体系、科研基地评价体系、技术职称体系、成果载体评价体系、科技服务体系、科技成果评价应用体系、知识产权体系等方面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又是多维度的,有针对个人的、团队的、学科的、科研基地的、单位的、国家的,有针对地理空间的,有针对时间的,有针对期刊、杂志、专利、著作、软件、标准、规范等成果载体的,涉及面十分宽泛。我国现有科技成果评价主要由政府主导,其主要问题包括:以单一的“同行评议”为主,评价体系还不健全,未将科技成果评价指标分类设计、行业区分;科技成果评价过程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过度依赖专家,注重专家的光环,公平性差;过度追求SCI论文、专利、著作的数量,文献内涵分析不够,忽视研究和开发的真正价值,不能很好地体现原始性、创新性的工作;科技成果评价重立项轻结果,真正能应用于实践的科技成果较少,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四)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不足,企业转化能力不强,对于中试、熟化投入不足
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仍有待优化,具体表现为企业科技成果承接能力还较弱,社会资本对科技成果早期介入不够,专业化平台建设布局还不够,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亟待提升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源头的供给能力有待挖掘,当前,以论文为导向的科研体制仍未从根本上扭转,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存在“两张皮”,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不足,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仍需加强,技术经理人等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较为稀缺。前几年我国进口的集成电路数量,从2013年开始超过2千亿美元,在当年超过石油进口量,后来变成石油+钢铁的总进口量,最现在成为石油+钢铁+粮食的总和。其中我国自行研发生产的集成电路占比23%。
中试是科技成果向产生力转化的必要环节,成果产业化的成败主要取决于中试的成败。据研究表明,科技成果经过中试,产业化成功率可达80%;而未经过中试,产业化成功率只有30%。因此中试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尤为重要。
产业技术成果需要对其进行熟化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产业化。同样,拥有一项或多项发明成果的技术新创企业在不同熟化阶段需要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管理条件的支持,方有可能从熟化成长为具有相当市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处于技术发明成果熟化阶段的新创企业管理需要创业企业家通过其创业团队的企业家才能和精神,将技术发明成果、产品、市场、资金等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加以创造性地设计、建构、整合直至模式化,在不断克服新进入缺陷的同时,通过商业模式的熟化生成、创新和对内外合法化资源整合集成能力的提升,达到新创企业获取独特的核心竞争能力、内在素质提升、外部价值网络优化、经营业绩增长等目的。
要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需要建立旨在进行中间性试验的专业试验基地,通过必要的资金、装备条件与技术支持,对科技成果进行成熟化处理和工业化考验。
四、用新发展理念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新发展理念具有深刻的价值意蕴,一是新发展理念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与创新。它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着力于适时解决具有重要意义的“中国问题”,是将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与时代特征紧密结合的智慧结晶,是在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的发展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凝练出的发展新内涵;二是新发展理念更加凸显出人民至上的价值导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质就是人的现代化,目的就是实现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使广大民众能够享受到改革发展红利所创造的精神与物质财富,感受到发展所带来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三是新发展理念为世界其他国家发展开出“中国药方”。中国所取得的成功实践经验表明,新发展理念为世界其他经济体发展提供了原创性的“示范样本”,具有很强借鉴性。
(一)创新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通过创新引领和驱动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发展的迫切要求。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重点在以下三方面做好创新发展。
1.坚持企业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建议加大市场导向明确的国家科技计划和相关重大项目以企业为主体的比例,注重绩效评价;建议广泛吸纳企业参加国家相关发展规划、标准以及行业政策的制定,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建议充分发挥企业直接面向需求、生产要素合理配置、资金和技术方面的优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引导企业实施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等;建议探索在企业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布局;建议探索推荐和遴选院士范围纳入企业人员发展模式,培育优质科研团队,增强企业人员的科研实力。建议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让市场真正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2.坚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为知识创新的主体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源头创新主力军。建议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对公益性、基础和前沿科学技术研究支持,注重绩效评价;建议坚持需求导向,完善科研体系和教育体系,针对新兴领域、社会急需领域开展双一流建设,为社会发展培养优质专业科技人才;建议探索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完善科技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发展;建议完善内部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人员倾斜,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源头创新的能力。
3.加强政府为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的主体
政府是创新的推动者、维护者和践行者,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导。建议进一步完善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分类分级的绩效评价机制;建议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监测机制,科学监测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建议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中试、熟化研究工作;建议探索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分类分级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建议完善对科技计划管理专业机构的绩效考核,确保国家相关科技计划按期完成目标,助力经济发展;建议探索资金和政策依据信用和绩效评级,合理优化配置;建议加大对科技企业开展政策支持和资金等支持,提高企业创新积极性。以目标导向,市场为主体,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完善政府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的作用。
(二)协调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目标
“下好‘十三五’时期发展的全国一盘棋,协调发展是制胜要诀”,协调是发展目标,同时还可以作为评价发展的标准和尺度。做好新时期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协调发展。
1.做好政府部门间的协调
由于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科技、财政、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政府采购等各方面,需要加强相关政策的协同。建议各级政府在科技行政部门设立跨部门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政策落实问题;建议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对政府对政策的宣贯推广,指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2.做好产学研用各机构之间的协调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议探索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互通模式,鼓励事业单位和企业科研人员深度交流和发展;围绕相关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战略以及区域发展战略部署,发挥行业骨干企业主导作用,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产业链构建创新链,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议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做好技术和产业对接,资源整合,产学研相互协调,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推进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
3.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协调
建议对知识产权开展价值评估调查,综合考虑其法律价值因素、技术价值因素和市场价值等因素。科技成果转化本质是知识产权的转让或部分转让,以及带来的权益的重新分配。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各个环节中知识产权工作举足轻重,应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使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在知识产权战略基础上,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建立市场导向的协调机制,让知识产权在市场中发挥更大效益。
(三)绿色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理念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积极构建绿色高质量的产业体系。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优先开展生产要素投入少、资源配置效率高、资源环境成本低、经济社会效益好的科技成果转化;发挥资源优势,将科技成果转化与绿色制造相结合,使科技成果转化可持续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同时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新贡献。
(四)开放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的遵循原则
我们要清醒认识到,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在当今全球化时代也无法做到独立发展,要发展壮大,必须主动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共产党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践行开放的发展理念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在开放发展的过程中,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又持续推动经济全球化,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1.在卡脖子和补短板等核心技术领域坚持自主创新
习总书记强调,真正的大国重器,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化缘是化不来的,要靠自己拼搏。建议在如集成电路、半导体、元器件和智能机器人等卡脖子和补短板等核心技术领域,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大相关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力量开展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等攻关工作,提升科技创新的同时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摆脱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情况。
2.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
一是主动融入全球化,利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重点是要利用好有利于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的产业资本、技术、金融市场和科技人才等。坚持高水平“引进来”和大规模“走出去”并重,引资引技引智并举,重视多层次和高质量的对外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构建中国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要素供给体系、创新供给体系、生产能力体系和消费市场体系。
二是充分利用我国制度优势,在开放发展进程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四个自信”。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主动承担与自身实力和能力相符的国际责任,提高相关领域的制度话语权;加快构建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生产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促进我国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构建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降低国际金融资本波动对我国经济和科技发发展的影响。
(五)共享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的时代要求
共享发展是科技创新的最终目标,一是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以此提高人民生产能力和生活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科技发展成果,二是科技创新是为了推进我国经济建设,经济建设本身就是为了人人共享发展成果。共享发展不但是社会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的手段之一,同时也是新时期社会生产关系的要求。共享发展既是在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和完成发展,也是在发展的条件下实现和满足共享。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们共享科技成果,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主要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合理优化分配方案,进而增加科研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在新时期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立足新发展理念,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在我国在科技强国战略发展中迈出坚实有力的一步!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11月
[3]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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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王志刚,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求是》,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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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难点与对策建议,吴寿仁,《科技中国》,2017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