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张伯行①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
【注释】
① 张伯行:1651—1725,清朝大臣,理学家,著名清官。字孝先,号恕斋,又号敬庵,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东)人。康熙年前进士。历任内阁中书、江苏按察使、福建巡抚等职。雍正元年,擢礼部尚书,死后赠太子太保,谥清恪。光绪初,从祀文庙。
【砥廉哲理启示】
张伯行是清朝的著名清官。任江苏巡抚时,他曾发布《禁止馈送檄》,本文是其中的一部分。其中蕴涵着深刻的砥廉哲理启示。第一,名誉、节操重于泰山,物质利益轻如鸿毛。第二,只要是不义之财,哪怕是一丝一粒、一厘一毫,都是鲸吞民脂民膏,其腐败的性质是一样的。第三,只要是收取不义之财,哪怕是一丝一粒、一厘一毫,都会严重损害自己的名誉、人格、节操,使自己不值一文。第四,官员的清廉将使得民众得到普遍的实惠,官员的贪墨将使得民众受到严重损害。张伯行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因此,他为官20余年,几遭弹劾,却始终屹立不倒,皆因他勤于供职,只知造福百姓,而对金钱毫不染指,对贪官污吏毫不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