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服务机器人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规范》草案稿讨论会在上海召开。该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5月11日下达制定计划,由我院归口管理并组织起草。本标准自项目启动以来,受到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制造商、服务机器人制造商、检测认证机构和科研院所的广泛关注,本次会议来自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石头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电力研究院、重庆德新机器人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北京康力优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尊冠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银河试验仪器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出席。
与会专家就标准草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逐句对标准技术内容进行了审核及修改,工作组会议讨论后做了相关修改。《服务机器人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规范》适用于个人/家用服务机器人(如家政/教育娱乐/养老助残/个人运输/安防监控等)、公共服务机器人(如酒店服务/银行服务/场馆/餐饮等)等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本标将对服务机器人用电池和电池组的电性能要求和试验、标识、包装、运输、储存等做出规定。会后工作组秘书处和牵头起草单位将对具有争议的条款以及新的提案进行重点研究和调整,形成征求意见1稿。工作组计划于本年度6月份组织会议进行征求意见1稿讨论,若相关单位有意见或建议请尽快反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要尽早安排并做好标准意见征求和技术审查、把好技术审查关”等相关要求和指导精神,我院作为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秘书处单位,并作为《服务机器人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规范》的归口管理单位,遵循标准编制的“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规范性”的原则,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严格执行标准制修订的各项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工作组将继续通过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行业的良性发展、国家监督抽查提供技术保障。欲参与工作组及该标准相关工作,可联系工作组秘书处。
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秘书处:
刘 冉 冉
电话:010-64102192
徐 思 文 雨
电话:010-64102193
邮箱:xuswy@ces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