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297/SC3)秘书处经研究近期启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编号:20231685-Q-339)的制定工作。该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管理,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制定。现公开征集起草单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申请条件
1.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RoHS)各相关方,重视标准化工作,有责任心,且愿意为该标准制定工作做出贡献;
2.申请起草单位委派的起草人应具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和负责本单位环保及RoHS管控相关工作高级职务,并熟悉我国电子电器行业环保及RoHS管控相关政策及标准,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
3.向SAC/TC297/SC3秘书处提交“《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工作组报名表”且愿意积极参与工作组相关工作,报名表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2月29日;
4.经SAC/TC297/SC3秘书处批准。
二、起草单位享有权利
1.参与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2.对参与制定的标准相关内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3.获得参与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各阶段标准文本。
三、起草单位承担义务
1.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能够共享本单位业务规范方面所获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参考;
3.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能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坚;
电话:010-64102283,13366428755;
邮箱:gaoj@cesi.cn,gjcesi@126.com。
附件: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工作组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