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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5日-10月15日线上+线下关于举办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初级)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4-07-31
来源:培训中心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培训中心

关于举办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初级)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8号)、《关于稳步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22〕47号)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字〔2023〕91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培育项目,助力国家智能制造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高质量开展。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简称“电子标准院”)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遴选的首批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参编单位,依据相关标准和教材的要求,面向企事业单位、院校、培训机构等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拟定于2024年9月至10月举办数字技术工程师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装备与产线智能运维方向)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介绍

(一)项目背景

2021年9月,人社部、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教育部和中科院联合发布《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增设“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同年10月,人社部发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8万人左右,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二)项目特色

1.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当年度全国有效;

2.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3.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具体政策补贴请参照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发布的相关政策)。


二、培训方向

职业名称: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职业编码:2-02-38-05

职业定义:从事智能制造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对智能制造装备、生产线进行设计、安装、调试、管控和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职业方向:装备与产线智能运维

专业技术等级:初级


三、培训目的

能运用智能运维体系架构及相关技术,进行智能运维系统的总体方案设计,能组织开展故障告警安全操作系统的研究、设计与优化;能进行装备与产线工作环境预警和实施运行状态监测的研究与分析,能组织开展装备与产线健康状态评估和预防性维护测量的研究与分析并进行智能运维系统的持续优化和改进。


四、培训对象

(一)工学或智能制造相关专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机械类、仪器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工业工程类等工科专业学习背景,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计算能力、表达能力和空间感。

(三)在岗或拟从事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

(四)制造业企业或服务型制造企业,在岗或拟从事智能制造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对智能制造装备、生产线进行设计、安装、调试、管控和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从业人员。


五、培训方式

培训时间:202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报名截止:2024年9月12日

(一)培训采用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训相结合形式,培训周期为30天,每期班30人。理论知识培训在线上学习平台进行,专业能力培训在配备相应软硬件设施场所进行。线下实训与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届时将另行印发《实训与考核通知》。

(二)课程包含中国人事出版社发行的《智能制造共性技术(初级)》《装备与产线智能运维》教材内容,教材需由参训学员自行购买,可在各大线上商城、线下书店订购。

(三)参加培训人员需按照《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的职业要求完成规定学时(初级90标准学时)并取得学时证明。

培训合格证书(样证见附件)


六、专业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

(一)学员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并通过培训结业考核,可获得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颁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初级)培训合格证书》。

(二)申报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认定考核,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1.取得技术员职称。

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3.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1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样证见附件


七、报名缴费

(一)收费标准:4680元/人(包括授课费、教学管理费、场地费、实操平台费、考试费、证书制作费等)

(二)费用须在培训开班前缴纳,原则上开班后不予退还,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发票统一开具“培训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北新桥支行

银行账号:0200 0043 0908 8116 710

汇款内容:学员姓名+智能制造培训费

(三)费用缴纳完成后,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见附件)上传缴费凭据截图、个人1寸电子证件照,填写个人信息、发票信息进行报名。


八、联系方式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电话:(010)64102653

李老师 18519195397(微信同号)

程老师 18510168816(微信同号)


关于举办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初级)培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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