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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Z 11388-2009《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
时间:2019-01-25
来源:标准工作组秘书处

|标准基本情况

标准编号:SJ/Z 11388-2009

标准名称: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

英文名称:General guidelines of environment-friendly use period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

标准性质:行业指导性技术文件

发布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科[2009]第62号公告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17日

实施日期:2010年11

国际标准分类号:31.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L10

 

|标准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提出了确定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的几种参考方法,用于帮助相关方进一步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工作。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内的,有害物质含量超出GB/T 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规定的产品。

注: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电器电子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由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者自行确定。

 

|标准主要内容

环保使用期限建议数据范围:

环保使用期限≤10年: 1~10内的整数

环保使用期限>10年:等于或相近较小的5的整数倍

 

|环保使用期限确定方法

  

总体原则:

--当生产者或进口者有足够的实践经验或有科学的试验技术手段时,可采用技术型环保使用期限方法;

--当生产者或进口者在现有实践和技术条件五无法确定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时,可采用概念型环人使用期限的方法。

概念型环保使用期限方法:

 

 --在确定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的使用条件时,宜考虑环境温度、压力、湿度范围、环境空气质量、产品设置状态、通电时间、产品使用频率、配套使用条件、产品保管条件等因素。

 

|相关标准及文件

--SJ/T 11364-201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

--家用电器环保使用期限指导意见(中国家电电器协会 2016-字-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