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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党支部召开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时间:2018-11-07
来源:党群工作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好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大会及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意识,按照我院党委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第四党支部于2018年11月5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支部书记韩硕祥同志通报了院党委组织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情况,及部党组专项巡视组对院专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传达了林宁书记作的《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讲话精神,分析了14例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案例、部系统警示教育案例,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对党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了警示教育。

支部18名党员在上月支部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次学习。每位党员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的典型案例及近期社会发生的热点问题(如,重庆公交坠江事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了发言,谈学习新条例的体会,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不足。参会党员充分认识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防止和克服“只专业务、想腐也没有机会”、“职务低、不管人管事,腐败离我远”等模糊认识;认识和理解了“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在开展各项业务时要讲政治、重品行,以坚定的政治信仰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一致认为要以通报的案例为戒,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端正言行,洁身自好,克己慎行,不触碰党纪国法工作制度的红线;要坚持信仰,坚定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正气,与消极负面的言论和行为做坚决斗争;要践行“两个维护”,严守纪律红线,自觉用党章党规修正言行,以政治纪律带动党的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以党的各项纪律带动业务队伍建设。

最后,支部书记韩硕祥同志结合院关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支部全体党员要深入到学习中,提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规章制度的思想意识,并严格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全面加强支部建设,促进业务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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