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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供方符合性标志”
时间:2019-07-04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第23号公告),为保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规范实施,2019年7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明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供方符合性标志”的公告”(2019年第32号)。根据该公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中采用自我声明方式所使用的“供方符合性标志”明确为:

上述标识矢量图可在绿色产品标识信息平台www.chinagreenproduct.cn下载。

更多内容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官网:http://gkml.samr.gov.cn/nsjg/rzjgs/201907/t20190703_303174.html

 


|标识下载:

供方符合性声明(自我声明)标识矢量图.pdf


|相关链接:

中国RoHS法规及配套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及相关实施规则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