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关于公布数字技术工程师评价机构名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电子标准院”)入选成为“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评价机构。
根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的要求,电子标准院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征集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站点。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征集类型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集成电路设计方向)专业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站点。
二、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范围主要面向具备开展集成电路领域人才考核能力的培训机构、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等。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考核站点,承担所属区域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等级考核实施任务,考核站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
三、报名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及其法人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社会信用良好。
2.申报考核站点的单位,应具备开展集成电路设计领域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应场地、设备和工具(软件)系统以及考核制度文件体系等,能按要求开展相关考核工作,各考核站点需配备至少3名考评员。
3.遵守人社部、地方人社部门和电子标准院的相关管理要求。
四、报名时间
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9月10日
五、报名要求
申请考核站点的单位,根据《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站点建设基本要求》(附件1),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集成电路专业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站点申报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电子标准院,并将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盖章扫描件各一份)发送至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13911353835
电子邮箱:longrui@cesi.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一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