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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2024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 计划“数字集成电路输出高电平电压测试”的通知

时间:2024-04-15
来源:集成电路测评中心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4〕1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西实验室)承担“数字集成电路输出高电平电压检测”(项目编号:CNCA-24-15)能力验证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样品名称、检测项目/参数及依据标准

样品名称:数字集成电路

检测项目/参数:输出高电平电压

依据标准:推荐使用GB/T 17574-1998半导体器件 集成电路 第2部分:数字集成电路,亦可选择SJ/T 10741-2000半导体集成电路CMOS电路测试方法的基本原理

二、参加机构

按《通知》规定,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能力验证项目。能力验证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

其他已具备数字集成电路输出高电平电压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三、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于2024年5月17日前,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发邮件至联系邮箱进行报名。

同时请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将资质认定证书及能力附表扫描件一起发送。

四、能力验证费用

根据《通知》要求,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验证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

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需支付能力验证成本费用5000元。请需要支付费用的机构,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能力验证费汇至以下账号(并请将汇款凭证邮件发送至我机构):

汇入银行:工行北京北新桥支行

帐  号:0200 0043 0908 8116 710

收款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汇款注意事项:

(1)请注明“CNCA-24-15”,并将汇款底单尽快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

(2)汇款单位名称应与报名参加单位名称、发票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供说明并盖公章。个人汇款开公司名称发票的,需提供相关说明和汇款底单并加盖公章。

(3)开具发票须填写附件2《发票信息表》,与汇款底单一并扫描返回联系人邮箱。

五、其他要求

1、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评价结果将统一反馈给市场监管总局。

2、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参加者,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3、对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及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宪伟、于利红

电 话:010-64102127 传 真:010-64102143

邮 箱: kongxw@cesi.cn、yulh@cesi.cn

通讯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8号 100176

网 址:www.cesi.cn

附件1 《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docx

附件2《发票信息表》.docx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西实验室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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